民事訴訟法之研討(三) 好書推薦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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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書的內容大意



  • 出版社:三民

    新功能介紹

  • 出版日期:2001/12/01
  • 語言:繁體中文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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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容來自YAHOO新聞

台南公園羽球場存在有其歷史背景 球友期盼共創多贏

記者吳順永/台南報導

台南公園內羽球場已經存在40多年,南光羽球隊召集人何清海表示,60年代政府力倡「全民運動」時,就有球友響應在台南公園內打羽毛球,民國74年6月16日,當年擁有100多位會員的南光羽球隊,集資興建大型石圓桌、石椅捐給台南市府,並立碑詳述,至今還在使用。

台南公園上月,因私人種植鳳梨事件,殃及園內羽球場,7/14市政府會勘園內13座羽球場後,台南社區大學等公民團體,認為私設羽球場是「違法」、「霸占」,指責市政府不應該跟「違法者」協調等言論,已經引起公園內7支羽球隊400多位球友不滿。

目前有近100位會員的公園羽球隊鄭文山會長表示,園內每一羽球場不到25坪,13座約320多坪,而台南公園面積4萬多坪,光是兒童遊戲場與溜冰場佔地,都不止500坪,公部門每年補助各球隊5000元,直到縣市合併後受限經費才停止,也曾經在園內舉辦羽球賽,請教護樹團體說的「違法」,是違那一條法?民國幾年實施?

前市議員李錦泉也指出,位於圖書館後的聚光羽球隊所在,10多年前雜草叢生,丟滿廢棄物,經球友出錢出力,費心整理,才形成現在休憩的好地方,其他球場的現址,多數也是碎磚、碎石很多的不平地,經過球友共同整出現今的場地。

何清海召集人強調,除刮風下雨外,一大早,會員前往羽球場澆水、打掃場地,使用2-3個小時後,立即恢復原狀,羽球運動帶給數百人健康,減少健保支出及增加數百個家庭歡樂,而種鳳梨、藥草會被撻伐,是謀取私利,與無私、公開給任何想健康的人運動與快樂的行為比較,說「霸佔」實在是太沉重了。

一些看不到的地方;晚上會有隨地便溺的民眾,或遺留在桌、椅地上的泡麵湯漬、空瓶空罐、煙蒂等垃圾,這些清理工作,或是發現樹上有枯枝可能會掉落危及遊客、有異狀的老樹等,會守望相助立即通博客來書店報園方,靠近燕潭北邊的南光、公園兩隊,會主動推土,阻止泥沙流入燕潭及大排水溝內,多年來與園內清潔人員如家人般感情,足以證明存在是受歡迎的。

何召集人進一步說,護樹團體認為會踩死老樹,球友們卻認為;數十年來羽球場的老樹能欣欣向榮,是球員用心在照顧。球友愛護園內樹木的想法、行為,與護樹團體應該是一致的,這些反對團體為什麼不多用些同理心,先了解一些時空背景,心平氣和的去傾聽球友們的意見,並教導這些球隊(友)更專業的觀念與技巧,轉而成為護樹團體的「尖兵」,取得各方面最大公約數,創造多贏,若只祭出「霸占」、「違法」的大帽子,除了徒增彼此對立、謾罵外,根本於事無補。

對於將羽球場移至對面兵配廠的建議,鄭文山會長反問:幾年後,兵配廠的條件,和護樹團體「認知」的台南公園同條件時,就會如同當年被政府「鼓勵」來台南公園打羽毛球的下場一樣-「違法」與「霸佔」。

鄭會長進一步說,移走台南公園內所有球隊後,不必多久,就會有2人、4人、6人等「倍數繁殖」在台南公園練球,產生新球隊,因為「羽球」不傷人、方便,隨便綁條繩子就能開打,與其他球類不同。

 



新聞來源https://tw.news.yahoo.com/台南公園羽球場存在有其歷史背景-球友期盼共創多贏-131711955.html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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